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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如何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一、朋友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如何办

1、债务人债务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如果不是恶意躲债,而是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款人不按期还钱应该如何办呀?

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借款:

1、协商方式: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还款。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

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三、朋友借了1000不还怎么解决

1、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立案,并向法院提出你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他偿还借款及利息(利息是从借款日算到起诉日止,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要求他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如果欠款金额数目比较大,建议你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等到此案一审终结,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直接从法院拿到这笔钱。三年以内的欠款没有过追诉时效,可以直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朋友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如何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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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