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未成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未成年? 未成年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这个时候,应当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构成犯罪;但是都应当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构成犯罪;但是都应当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在当代的社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属于对于他人的健康权利的一种侵犯,因此应当是按照《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必然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处罚的措施的,就针对未成年人从事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也应当从轻处罚或者是减轻处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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