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期为十年。因为此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经过十年后不再追诉。所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期为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刑法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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