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分立
合并分立,是指公司的合并和公司的分立,其中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问题 | 经营者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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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合并的释义经营者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法进行的共同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的还必须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必须通过依法订立的合同来进行,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经营者合并的情形经营者合并通常有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并入另一家企业,经常是实力强大的企业吸收合并弱小企业。如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兼并美国麦道飞机制造公司。 2、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组合成为一家新企业,原有的两家企业不再存在,结合成为一家新的企业。如1995年日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并,成立东京三菱银行,成为当时最大的银行。 经营者合并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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