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是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强险在限额内先予赔付,不足的部分按个人的承担责任比例进行赔付。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第六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原则确定。 二、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要赔偿护理费吗 肇事方会给予交通事故护理费,这属于其应当赔偿费用的范围。护理费的赔偿按照雇佣护工的实际费用计算;如果没有雇佣护工的,则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中的孕妇要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有孕妇受伤的,则应当赔偿该孕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而且如果车祸导致孕妇早产,孩子出生后死亡的,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证明早产是因为车祸导致的,则责任人还应当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如果孕妇流产的,则还应当根据情况赔偿孕妇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是多少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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