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中强迫卖淫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强迫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既遂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既遂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刑法中强迫卖淫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强迫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既遂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既遂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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