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几个月能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开发商违约几个月能退房 关于延迟交付房屋可否退房之事宜,其时间状况需依据特定因素作出评估确认: (1)若房屋交付延迟并未超出三个自然月之范围,一般情况下并不具备退房之法律及事实条件; (2)如逾期交房经过催告以后,超过了三个月合理等待期之后仍未能实现实际交付,在此种情形之下,购房者有权采取退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开发商违约购房者能退房吗 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的购房者能退房。 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 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几个月能退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