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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改离婚协议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可以改离婚协议吗

一般不可以改离婚协议。但如下情形除外:

1、离婚协议尚未生效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以随时更改;

2、离婚协议已经生效的,只可以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反悔,且财产反悔的,必须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签了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签了离婚协议可以撤销:

1、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可以撤销。

2、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的,如果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被欺诈方可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随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再次到民政局拿到离婚证,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可以改离婚协议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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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