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有外债能贷款买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如果有外债能贷款买房吗 1、有案底的人只要是过了居留断且属于自由不受法律监管的人员是能申请按揭买房的。 2、具体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确定,如果所欠的金额比较多,负债率超过了银行规定的标准,且存在不良征信记录,办理房贷时通常会被拒贷。 但是有些人没有出现逾期的问题,个人信用良好,后期买房贷款,只要保证自己有按时还贷的能力,一般能申请到房贷。 3、有些人虽然银行有欠款,比如信用卡或者之前贷的一笔款还没还清,但是个人每个月的还款情况比较好,没有出现逾期的问题,个人信用良好,也有具备还款的能力,后期买房贷款,银行说不定就能够批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能随时返还; 贷款人能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买房没有交房能退吗 签了合同就不能退房。买房签了合同退房属于违约行为合同违约时,应先根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应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 首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其次,当事人能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全款买房能提公积金吗 全款买房能提取公积金。 在出现以下情形时能领取公积金: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房贷本息时,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果有外债能贷款买房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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