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前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及对于为延续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因此在解除婚约时,双方均需承担相应义务。 然而,若某方产生的债务并非为共同生活所需,如因赌博等行为导致的负债,则不应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而仅应由个人独自承担并负责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前的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前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前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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