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是否合法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是否合法 在我们所熟知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国有的独资企业等类型,可以不必成立专门的股东会议。 然而,其他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建立股东会。 而对于股东大会这一概念,其具体含义为由全体股东共同构成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协商和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其他所有的机构都是由它产生并且向它负责。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是什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以及注意事项有: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须符合章程规定等。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是否合法”,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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