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构成共同犯罪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不构成共同犯罪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共同犯罪情形有: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的;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实行过限行为;其他情形。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两人以上。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就是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 三、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教唆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教唆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不构成共同犯罪情形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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