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人虚假借款担保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债权债务人虚假借款担保人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债权债务人虚假借款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是违背担保人意愿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担保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连带保证人对超过时效的债务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知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确定是否能分期偿还,若双方达成分期偿还的约定,则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债权债务。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法院判决其支付或者自支付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债务人不还钱也不提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查封、变卖对方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如果合同有保证人的,也可以请求由保证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债权债务人虚假借款担保人怎么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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