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两个怎么出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解答 |
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两个怎么出庭 根据刑事附带民事法律规定,法庭审理此种类型案件时应遵循以下程序步骤: 首先,应在正式开始司法审判之前,由法院直接向涉及此类官司的刑事被告人及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发送传票,明确告知他们通告明确的到庭日期; 其次,当由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类似组织作为原告提出的附属民事诉讼请求得到审判委员会批准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相关纠纷进行审理及调解,在此过程中我们强调调解必须建立在彼此自愿且合法的基本原则之上; 最后,如果经过双方积极协商仍未能达到共识,则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裁定针对刑事附带民事问题作出最终判决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两个怎么出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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