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被继承的财产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不能被继承的财产有哪些 不能被继承的财产是不能继承的财产有国家、集体、社会的财产;他人的财产;来历不明或权属不明的财产;继承人自己的抚恤金、补助费;继承人生前已赠予子女或他人的财产和产权已经发生转移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有: 1、提出申请。当事人应先确认申请机关,一般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范围内选择,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 3、发证。符合条件的,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三、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且未有悔过表现,被继承人也未表示谅解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4、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不能被继承的财产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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