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质押是不是需要告知债务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权质押是不是需要告知债务人 需要。债权质押会影响到债务人的权利,所以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债权是一种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对于有价值的财产权,是可以质押给他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质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债务人破产债务人怎么实现债权 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 但需要注意,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股权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股权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确定。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起诉夫妻双方。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起起诉。 一般个人违约之债是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如果债务虽然是由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债权质押是不是需要告知债务人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