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职宝妈是不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全职宝妈是不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全职宝妈也是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是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的;不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继父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首先,继父母并非必然拥有继子女的抚养权,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他们才产生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的关系。 其次,继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应当等同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以下情形可认为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1、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担了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费的一部或全部,继子女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 2、其生活和教育费虽主要由生父或生母负担,但与继父或继父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父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还可以变更 离婚后,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全职宝妈是不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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