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卖家签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和卖家签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没有效 和卖家签的房产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没有效。房产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买卖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约定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产买卖合同即为有没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没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是否有没有效 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无效。 口头约定房屋买卖是无效的,应当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合同应写明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办理产权登记的有没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没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没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具有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没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没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没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 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和卖家签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没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