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取保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等。取保的程序为: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的申请;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向被取保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移交派出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三、取保的申请及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二、取保的程序: 1、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取保。 2、取保的决定。 3、公安机关对取保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取保条件和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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