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构成寻衅滋事罪行罪名的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在主观方面,犯罪者通常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内心不满情绪,或者是为了在他人面前逞强耍横,常常是无缘无故就挑起事端。 从客观行为来看,其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这里的“随意”并非随意的殴打,而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暴力行为,比如在街头无故对陌生人进行殴打。 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心理状态,例如长期在他人下班路上进行追逐骚扰。 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像在商场中强行拿走他人物品或者肆意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比如在电影院大声喧哗、扰乱观影秩序等。 “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是判断的重要要素,像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或者造成他人轻微伤,甚至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等伤害后果,以及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等情况,都往往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并且,在认定过程中,一定要区分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其他类似犯罪的界限,要从行为的目的、方式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以准确认定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