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用交物业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一、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用交物业费吗 在实际操作中,管理费自房源交付之时起即开始计收。 因此,倘若发现所购房产存在质量瑕疵或无法满足交付标准,最为稳妥的策略便是暂时搁置验收程序并避免签署相关文件。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都将由建设方承担支付责任。 根据物业法明确规定: 对于已经竣工且属于物业管理范畴内,但尚未售出的物业,或者由于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二、开发商不赔违约金如何办 房屋买卖合同当中的购房方可以收集开发商违约但拒不赔偿违约金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开发商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支付违约金。法院下达判决后,开发商仍然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用交物业费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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