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诉讼权利能力
分类
解答

一、简介

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

二、相关内容

公民(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终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其终止。

三、诉讼行为能力与诉讼权利能力关系

诉讼权利能力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如果一个主体有资格成为当事人,有资格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那么这样的主体就具有当事人能力。

    诉讼行为能力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有诉讼权力能力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虽然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却不能自己为诉讼行为,而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

    诉讼行为能力是诉讼权利能力充分不必要条件,有诉讼行为能力就有诉讼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相关词条

  • 行政诉讼权利

    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诉讼双方依照法律所拥有的各项权利。

  • 诉讼能力

    诉讼能力亦称诉讼行为能力,就是能够亲自从事民事诉讼活动,具有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 当事人能力

    当事人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称为诉讼法上的权利能力),是指能够成为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必须的诉讼法上的能力或资格。

  •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也被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当事人必须具备当事人能力,这是诉讼要件之一。如果起诉的当事人没有当事人能力,法院将驳回起诉。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1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