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设定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关系; 其次,债务人实施了诸如无偿或显著不合理性低价处置其资产的行为; 再者,债务人的此类财产处分行为对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构成实质性损害; 最后,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必须以其所享有的债权为限,且撤销的财产处分行为的范围亦仅限于债权的范围之内。 依据我国自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之规定,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且债务人的相关相对人明知或应知此种情况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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