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怎么办 1.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继承者必须亲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已故亲属所立下的遗嘱等。 然后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登记手续。 2.若在过去曾因房产继承问题引发争议并诉诸于法院,那么请携带法院出具的调解或判决书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登记手续。 3.若所有继承人都达成共识,那么可以首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房产公证事宜,随后再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登记手续。 《民法典》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吗 一直以来,中国的房屋遗产继承事宜都要求通过公证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但是,随着《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废止,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这项改革意味着,继承人在处理房产继承事务时,无需再强制进行公证了。相反地,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需要使用这个步骤来面对这项职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继承人开始接受遗产时,需要提交已故亲人所立下的遗嘱等相关证明文书,并且必须亲自到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所有权变更的相关手续。若是在继承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则要向有关部门出示由法院协调或者裁定的文书。如果所有的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都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先行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房产公证,然后按照既定程序进行遗产的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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