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都在外地怎么诉讼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诉讼离婚? 1、两人都在外地若是想要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二、想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 1、想起诉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3、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状况: (1)一方在外地寓居一年以上的且不肯回挂号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申述要求法院判定离婚; (2)两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停离婚或判定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寓居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寓居地或婚姻挂号地申述到法院要求判定离婚。 三、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1、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2、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归男方抚养。 (2)两到八周岁孩子,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的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夫妻在外地不一定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能够到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对两人都在外地怎么诉讼离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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