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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违约不给产权证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一、开发商违约不给产权证怎么办

1、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索求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依照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在交房后的特定时间段内督促进行房产证的办理事宜,若因开发商自身原因未在此期间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开发商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即便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对于违约金的赔付方式并无明确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仍可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直至其成功办理出房产证为止。

2、购房者亦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欺诈赔偿的责任:倘若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便已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真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九条

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购房者有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损失,并且可以进一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拖延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如何计算的问题:合同乃双方共同达成的共识,因此,若合同中已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日利息、总数额等)做出明确约定,那么业主即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然而,若合同中对此并无具体约定,则须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计算违约金。

违约金的起算日期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其次,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最后,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自以上三种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违约金。

此项法律依据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八条。

至于违约利息的计算方法,同样由第十八条作出规定: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换言之,即按照房款总额的逾期贷款利率(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计算违约金。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开发商违约拖欠房产证怎么办?

1、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根据双方购房合同,开发商交房后一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即使双方没有关于违约金如何赔偿的相关约定,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支付违约金。

直到开发商办理出房产证为止。

2、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欺诈赔偿的责任:如果开发商系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就已经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但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上述事实,则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拖延办理房产证怎么算违约金

合同是双方的合意,所以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日利息、总数额等)已经做了约定,那么业主就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金,追究发展商的违约责任。

不过,如果没有约定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

计算违约金的起算日期分三种情况:

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第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第三,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从该三种期限届满起计算违约金。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至于违约利息如何计算,18条也做了规定: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即按房款总额的逾期贷款利率(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计算违约金。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不给产权证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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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7: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