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国有土地征收程序如下: 1、征收土地,应先上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征地得到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四种: (1)批准文件无效; (2)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 (3)非法批准征用、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4)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土地使用年限规定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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