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起诉一次是否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一、家暴起诉一次是否能离婚 家暴起诉离婚的一次不一定能成功离婚。如果被施暴的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则第一次起诉法院调解无效也会判决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也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不会成功离婚。 搜集证据时是否能搜集下列证据: 1.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证据。 2.被施暴时留下的录像、录音资料。 3.其他人的证言。 4.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时,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 5.被施暴是报警的公安就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打老婆是否能起诉离婚 老公打老婆,老婆是否能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在婚姻中遭受家暴,是否能起诉离婚。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 1、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离婚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在离婚诉讼中,是否能证明家暴的证据有: 1、在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是否能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是否能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是否能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能否判离: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属于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家庭暴力不需要具有多次性和持续性,一旦有证据证明曾经发生,受害方提起离婚诉讼,坚决要求离婚且调解无效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经过法院调解,施暴方愿意悔过,或者出具承诺书保证书,受害方愿意给施暴方一次机会,法院是否能不判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是否能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一级残疾人是否能离婚 一级残疾人能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如果是身体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但是仍然是否能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是否能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残疾人,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否能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是否能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能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家暴起诉一次是否能离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是否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是否能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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