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轻微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1、对于轻微刑事案件,若符合条件可以不予刑事处罚。根据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实施犯罪,对犯罪构成并无影响,但手段特别残忍、方法比较狡猾的犯罪,则情节必然严重。如非法拘禁他人,又有殴打、侮辱情节的,情节就比较严重。情节的轻重也反映在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害结果及其引起的危害后果的大小上。显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比数额较小的严重;杀害多人比杀害一人严重;强奸多次比一次严重。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孕妇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刑事案件,如果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对于需要逮捕的,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在审判是按照其构成的具体罪名,按照法定量刑标准进行量刑即可,但是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轻微伤够刑事案件吗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行为人造成他人轻伤的,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是构成轻微伤的,不属于刑事案件,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因民间纠纷而打架,并且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能达成调解协议,并且愿意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不予处罚,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对行为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行为人处拘留、罚款,最后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轻微刑事案件如何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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