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前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交房前能退房吗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可申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首先,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准时将房屋交付给租户。在此种情况下,租户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因为开发商可能会因为任何原因延迟房屋的交付。然而,当这种推迟超过了一定的时限,根据我国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此时租户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申诉,如果开发商未能在三个月内给出满意的答复或者解决方案,那么租户可以考虑申请解除合同,并且索回其预先支付的租金或押金以及相应的利息。其次,如果开发商在交易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合法文件,这便构成了违规行为,他们和租客签订的合同也因此失去法律效力。由于这份无效的合同,开发商必须归还已经收取的租金款项。第三,如果开发商在未经租户许可的前提下擅自更改了租赁协议中的设计部分,那么租户同样可以申请解除该份合同。第四,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协议所记载的面积发生误差,且这个误差超过了总量的3%,那么租户同样拥有申请撤销这个合同的权力。接着,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其无法正常使用,亦或是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这些原因均可让租户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最后,如果涉及到合同欺诈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事项,也可令租户获得申请解除合同的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子烂尾想停贷怎么办? 房屋烂尾后业主想停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停贷: (1)向银行申请停贷:业主可以集体向银行提出申请,请求暂时停止偿还贷款,如果协商一致的,签订还款协议书。 (2)向政府部门求助:业主可以集体向政府部门求助,请求其介入,要求开发商复工,尽快交付房屋,并且暂停偿还房贷。 (3)向法院起诉:业主可以集体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购房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如果合同解除的,业主不需要还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房前能退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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