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由什么构成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保险合同一般都是依照保险人预先拟订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因而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主要体现在这些条款上。按照保险条款的目的和作用不同,可将其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1.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事先准备的保险单上,根据不同险种而规定的有关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往往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依据。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9条规定,在保险合同中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事项。 (1)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将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法律意义如下: 1)确定保险合同的种类,明确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及保险法规定的适用; 2)判断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及是否存在道德危险; 3)确定保险价值及赔偿数额; 4)确定诉讼管辖。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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