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预购房定金怎么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退预购房定金怎么退款 若买方欲与卖方商议退还订金事宜,可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买方可行使法律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卖方归还其所支付的订金。 然而,退订金并非毫无限制,仅限于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共识而导致的情形,且需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合同。 在此前提下,如欲退回订金,买方须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该事实。 购房者可通过查阅合同条款谈判过程中双方修改的记录,或者收集双方交谈的录音资料作为证据。 部分购房者可能并不愿意购买该房屋,构成了违约行为,但他们仍可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实现退订金的目的。 此外,针对内部认购等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由于其自身不符合销售条件,故无论何种情况,均可退还订金,无需进行过多的取证工作,只需依法提起诉讼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上海购房定金怎么退?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退: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预购房定金怎么退款”,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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