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服刑人员如何申请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中服刑人员如何申请减刑? 服刑人员不能申请减刑,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而且执行机关申请减刑的条件是犯罪分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三、提请减刑需准备哪些材料?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四、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可见,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中服刑人员如何申请减刑,虽然服刑人员不能直接申请,但服刑人员需要依靠自身的表现才有机会被提请减刑。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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