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介绍卖淫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即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满足以下要件可判断构成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目的是通过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来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达到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满足以下要件可判断构成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目的是通过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来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达到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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