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主观要件有哪些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罪的主观要件有哪些的 1、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 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 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 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 如进人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 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 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府当定罪处罚。 2、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 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 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 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 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主观要件: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窃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盗窃罪立案的条件有: 1、盗窃数额较大(财物价值1千元至3千元以上)。 2、盗窃数额巨大(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4、多次盗窃。 5、入户盗窃。 6、携带凶器盗窃。 7、扒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盗窃罪的主观要件有哪些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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