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予起诉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盗窃罪不予起诉条件有哪些 盗窃罪得以被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六点: 首先,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相应的追诉时效期; 其次,犯罪者获得了特赦令,得到了相应的免除刑罚待遇; 第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对于社会的危害性较小,且未达到构罪标准的情形; 第四,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的情况; 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的情况; 最后,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犯罪行为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盗窃罪不予立案可以自诉吗 1、一般来说不可以,盗窃案是否属于自诉案件应当依照盗窃的金额或者社会危害性来判断,一般而言是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 2、盗窃如果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则既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如果判处刑罚超过三年,则是公诉案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不予起诉条件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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