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货物被拉走,能不能告他盗窃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钱不还货物被拉走,能不能告他盗窃 欠钱货物被拉走是违法的,但是不会构成盗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要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1、先写诉状、立案交费、法院通知对方应诉、约定开庭时间、开庭、调解结案的制作调解书,不能不能调解的就制作判决书,送达判决书15天后双方都不上诉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2、在有欠条的情况下,而且写欠条时间没有超过三年,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有约定日期的可以往后顺延三年。 3、没有欠条的情况下,想办法取证。催债时的短信、录音、借款时的第三个当事人提供证言、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确定属实,才可以当作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欠钱不还货物被拉走,能不能告他盗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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