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通知家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通知家人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人员进行拘留时应于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家属,但若因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罪等情势而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开展,则可不予通知。因此,原则上,刑事拘留行为均需通知其家属,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通知怎么才能收到 关于拘留通知书的送达方式,一般情况下会被邮寄至家属住所或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部分情况下亦可由派出所交由村庄的村委会负责转交。若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通常会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将相关文件直接邮寄至家属手中,这中间村委会并没有权利拆阅。同样的,社区工作站也不能擅自拆开邮件。按照规定,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对家属的通知。在刑事拘留案件中,一般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但如遇无法通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且通知可能妨碍侦查时,待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人员进行拘留时应于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家属,但若因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罪等情势而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开展,则可不予通知。因此,原则上,刑事拘留行为均需通知其家属,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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