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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产生受贿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产生受贿罪

受贿罪的出现往往牵涉到国家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过程中所遭遇到的不正当利益交换行为,其特征表现为这些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收取他人所给予的财物,并且为他人谋求各种利益。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倘若国家公职人员以索要方式获取他人财物,或者是通过非法手段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他们便已经触犯了受贿罪。除此之外,根据该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的具体规定,对于受贿罪的惩处将根据受贿所得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裁量,而对于那些以索贿方式进行犯罪的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受贿罪的出现往往牵涉到国家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过程中所遭遇到的不正当利益交换行为,其特征表现为这些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收取他人所给予的财物,并且为他人谋求各种利益。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倘若国家公职人员以索要方式获取他人财物,或者是通过非法手段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他们便已经触犯了受贿罪。除此之外,根据该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的具体规定,对于受贿罪的惩处将根据受贿所得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裁量,而对于那些以索贿方式进行犯罪的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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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4: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