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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的罚金有期限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法院判的罚金有期限吗

有期限的。

1、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2、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3、当事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法院判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倘若在法院已做出明确判决而罚金仍未被遵守并交纳的情况下,将会产生以下的严重后果:

首先,原告方有权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应缴未缴的罚款金额;

其次,若在判决生效后而被告方仍然没有主动支付罚款,那么法院将有权利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强制追缴。这其中便包含了针对被告方财产进行随时随地的追偿;

最后,如果被告方在服刑期内未按时交纳罚款,那他或她很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减刑或者假释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判决在生效之后的两年之内,原告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这个申请执行的时限起始点通常会以规定的履行期间为准,且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即判决书交付给当事人的那一天算起。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存在关于履行期间的详细规定,那就需要依据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罚金的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罚金是具备明确限期的法律责任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判决所定的罚金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分批次或一次性缴纳完毕;如果超过期限未完成支付,将依法强制执行。2、如遇不可抗力导致罚金无法全额缴纳,人民法院有权在任何时刻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立即进行追缴。3、若当事人因遭受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而导致实际缴纳罚金存在困难,可依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免或豁免其部分或全部罚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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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1: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