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能探视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间能探视几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间,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探视次数并未设有明文限制。一般而言,亲属可根据拘留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访,然而,此类探访或许会遭遇诸多限制,例如需要预先约定探访时间以及每次探访的时长与频率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具体的探视规则可能因地域及拘留场所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因此,建议亲属事先向拘留所或相关司法机构咨询以获取更为详尽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送书看吗 在拘留所中,家人或朋友可以为在押人员提供书籍阅读,然而,此类书籍需要得到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送给在押人员的书籍不得包含违法、反动或者其他不良内容,并且书籍内部也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夹带物。 此外,购买书籍的种类并无限制,但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书籍都必须经过监狱方面的批准和仔细检查。为了方便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我们建议您选择那些带有塑封包装的全新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在被采取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对于探视的次数并未设定明确的限制。然而,由于此类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亲属在进行探访时,可能需要遵守拘留场所或者司法机关制定的各项规定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具体来说,这些规则包括了探访的预约时间、探访时长以及探访频率等方面。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欲前往探望的亲属提前向拘留场所或者司法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信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