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十年到期,再换是几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一、驾驶证十年到期,再换是几年 在驾驶证的有效期限达到10年后,若驾驶员在这期间未有任何扣分为零的记录,便可享有长期效用证件的升级资格。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若您首次申请驾照,则须在6年后进行更换新证; 其次,如若是初次申请驾驶证首次有效期结束时进行换证操作,只要在此前的有效期内没有被记满分的纪录,就能够成功换取具备10年有效期的新证; 最后,当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到期时再次进行换证,若在此期间依然保持着无扣分的纪录,那么便可获准换发长期有效使用的证件,从而使得驾驶员可以一直使用到六十周岁,而在六十周岁以后,只需按照规定每年接受检查与提交身体健康证明即可。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驾驶证被扣留怎么处理 驾驶执照在被暂扣期间的解除机制明确如下:若系由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致,则当事人需依照相关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要求期限内完成违法行为的处理及缴纳相应罚款等义务,待相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方可成功解除暂扣有效期; 若当事人因行政处罚导致驾照被暂扣者,则须待行政处罚期结束以后,才能申请解除驾照暂扣状态;而当驾驶员连续累计计分超过预定数值时,驾照将被直接暂扣,直至驾驶员通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证明自己具备了相应资格之后,才能重新获得驾驶执照的使用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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