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撞死老人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有未成年人在骑乘摩托车过程中仅因过失而意外剥夺他人生命,则此种情形应归属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范畴。
鉴于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通常而言为年满十八周岁),因而无法承受刑事责任之责罚。 然而,倘若这些未成年人的行为已然触犯刑法,那么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或许需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再度强调,针对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对于因过失引发的犯罪现象,司法应该给予适度的轻缓、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虔诚的老人已经超出了上述规定的年龄边界,因此,若是法院判定这位老人乃因过失被摩托车撞击身亡,那么对于肇事者的法裁,可能将会充分顾及到这一特殊情况进行考量。 综合以上各项表述,虽然涉案的未成年人本身并不会因过失致人死亡而遭遇判决服刑,但他们可能必须承担起民事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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