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伤情鉴定多少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一、交通伤情鉴定多少天 依据相关法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30天之内,如果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则可将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适当延长。按照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于收到司法鉴定委托书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鉴定工作。但如鉴定事项涉及较为复杂、疑难或特珠技术课题,或是鉴定过程需耗费大量时间的情况下,經过机构负责人的批准备案,完成鉴定所需时间方可适度延长。 然而此种情形下所允许的延期时间通常不得超过整整三十个自然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交通伤亡起诉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诉讼所耗费的时间可能需要长达三个月或六个月之久。一般而言,当人民法院受理并审判交通事故案件时,若采用常规程序处理此案,那么从立案日起算,至迟应在六个月之内完成整个审判过程。反之,若是采取普通程序审理此案,审判周期通常可压缩至三个月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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