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会不会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孕妇会不会刑事拘留 针对怀孕妇女这样的特定群体,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他们一定的合法权益与特权。因此,除非发生非常严重或恶劣的违法行为,否则孕妇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应当遭受刑事拘留的待遇的。若孕妇因涉嫌犯罪而需接受相关调查和处理,我们会依据法律规定,优先考虑选取非羁押性的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等。然而,这并不代表孕妇可以完全逃避刑事责任,而是在实施强制措施的过程中,我们会尽可能地保持谨慎并尊重其特殊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孕妇会被刑事拘留吗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诸如孕妇这类具有特殊身份的群体有明确的保护条款。因此,一般的孕妇在正常情况下是无法遭受刑事拘留这种严厉的惩罚形式的。 然而,倘若孕妇被指控犯有罪行,那么司法机关通常会采取较为宽松的非羁押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豁免权。当孕妇涉及到严重的犯罪行为,并且不进行羁押可能会导致关键证据的丢失或者影响公正审判时,法院仍然有权决定实施羁押。不过,在此过程中必须保证孕妇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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