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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刑事拘留后释放流程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被刑事拘留后释放流程是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在公安、检察机关等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期间若发现有不适合或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时,应依法撤销相关案件。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逮捕措施,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并将此情况通知至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因此,当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之后,其获得释放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涉及到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由侦查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其次是将该决定通知至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最后是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某人因涉嫌犯下刑律而遭受刑事拘留时,首先应立即与负责此案件调查处理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取得联系并了解所涉罪行的具体情况。

其次,当事人享有权利向办案机构查询其被羁押的场所。依照法定程序,传唤及拘传行为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且不得采用此类方式来变相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此外,公安机关在对某个人实施拘留之后,除非存在妨碍侦查工作进行或无法通知到相关人员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的原因以及羁押地点告知被拘留者的亲属或其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在公安、检察机关等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期间若发现有不适合或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时,应依法撤销相关案件。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逮捕措施,则应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并将此情况通知至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因此,当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之后,其获得释放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涉及到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由侦查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其次是将该决定通知至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最后是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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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