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他项权债务履行期限未履行他项权证还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 一、民法典中他项权债务履行期限未履行他项权证还有效吗? 在现行的普通诉讼时效制度中,依据诉讼时效期间的长短,我们可以把它划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首先是3年的一般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向国家司法机关祈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 但法律若有特殊规定,则应当遵从特别法之规定。 其次是20年的长时效期间。 针对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指出,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持续满20年时,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如遇特殊情形,人民法院仍可应权利主体之申请而决定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失利人知道不当得利时开始计算。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方面: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法典中他项权债务履行期限未履行他项权证还有效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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