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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应该如何进行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应该如何进行

以下将详细解释夫妻离婚之后对于房产的具体分配方式。

具体而言,我们将会讨论商品房、婚后购买的商品房以及父母为之购买的房产等类型。

1.婚前购置的商品房: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这栋房子是由任何一方婚前独自购买的,那么它就会被视为购买者在婚前拥有的个人财产,全然属于他/她。

而第二种情况,即如果是由双方共同付出金钱购买的,那么该房屋将会由购得者与对方依照各自相应的份额进行平分。

2.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假如这个商品房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无论其所有权证上是否注记了双方配偶中的任何一个名字,都统一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这些房产将由双方平分。

3.由父母出资买房:

在双方成婚以前,如果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由于这种慷慨的投资行为应被视为父母对自家孩子的个人赠予,因此房产便会自然地成为孩子在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若父母格外明示赠予了两个孩子,那么该房产便会被两家平分。

一般观点认为,若是父母特别将房产所有权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便是意味着家翁/家婆单独赠予自家的孩子,因此该房产就是孩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倘若房产所有权被登记在孩子和准媳妇/女婿的共同名下,应视为父母对两位新人的赠予。

在婚配之后,如果是某一方的父母单独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该财产的所有权利均登记在父母指定的子女名下,那么这份房产将被判定为个人财产,仅仅属于该子女享有。

另外,当新人组成家庭以后,若有任何一方的父母单独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所有权利亦登记在子女名下,那这份房产就会被视为老人个人赠予他们的孩子,也就是新人们的个人财物。

然后,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且所有权利均登记在其中的某一位子女名下,那么这栋房产将被视为两家人按照各自父母的投入比例共同持有。

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另有特殊约定的话,就需要根据其双方事先的协议来进行房产的处理。

4.拥有完全产权的按揭商品房:

首先,如果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在婚前签署不动产买卖合同,独自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后在婚后使用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进行偿还欠款,那么只要这项交易成果的所有权证明书上注记了首付款支付方,法院就可能判决该不动产权属归这位购买者所有,而那位尚未完成全部偿付的债务人将继续承担这部分欠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结婚后,夫妻双方一同承担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这部分权益将会被视为夫妻共享,其中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补偿。

5.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按揭商品房:

在离异之时,如有任何双方存在关于尚未获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地产的异议,法院会对此争议做出暂缓判决,仅能决定那些房屋由何人居住。

直至房产获得全部所有权手续完备后,再由相关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寻求解答整个所有权归属的问题。

在此类诉讼获胜之前,房产的增值部分仍然算是两方的共有财产。

6.购买的房改房: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内,若夫妇双方联合为其中一方父母以他们的名义参与房改所购买的房屋陆续支付合同金额,并将所有权证明书打上了指定父母的名字,一旦面临离婚纠纷,另一方就不再享有对该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资格。

关于当时购买该房屋所花费的资金,可以列为债项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其依据主要包括购买时间及其出资来源:在婚姻缔结前由个人单独购买的商品房,其所有权应归属于购买者本人;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则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在婚前赠与子女的房产,其所有权应归子女所有,但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将被平分;对于按揭买房而言,首付支付人享有所有权,而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则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尚未完成完全产权交割的按揭房,在离婚时暂不进行分割,而是等待最终获得完整产权之后再行诉讼解决;至于房改房,如果是由父母名义进行购买,其配偶并没有此方面的分割权利,而购买此种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可以视为债务来进行处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参考夫妻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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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0: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