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添加拆迁补偿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协商添加拆迁补偿款的相关约定,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房屋价款、拆迁补偿与安置方式、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与归属、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2、对拆迁补偿款的约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格式,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是由双方协商约定的,只要约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金额,就可以将此条款加入到房屋买卖合同中; 3、一旦将该分配方式加入至房屋买卖合同并签订合同,该条款就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情况由地方进行更详细且具体的规定。只有一个标准性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基地或者地价补偿;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城中村的,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国有土地的房子,房屋置换同区位最低拆一还一,货币补偿最低市场价。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市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包括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彩钢结构、钢结构、树木、壁画等(不包括燃气安装、集中供热)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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