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有效方式有哪一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放弃继承权有效方式有哪一些 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 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减免继承认证的收费基准大致设定在每项申请约人民币200元上下的标准范畴之内。在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权证书的过程中,通常会由公证机关针对继承人提出的放弃继承权申明文件进行公正认定。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各个地区之间的公证收费标准存在差异性,故具体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申请服务手续费将不会超过人民币200元。另外,副本以及复印件制作等额外费用也会通常包含其中。 《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第二条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的放弃行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即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例如,若在诉讼之前便决定放弃继承权,则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明确表明态度。如采用口头表述且得到本人承认或者能提供其它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的话,那么此种情形下的放弃亦应被视为有效。而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可以通过口头方式向法院表达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愿,但需在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此方能使其放弃行为产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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